民法典法律知识

指示交付中的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

2022-04-0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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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在进行物权交易时,并不是立即叫交付的,有时候可能需要用到指示交付。那么指示交付中的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指示交付中的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

  一、指示交付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指示交付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是物权发生了变动,指示交付物权成立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

  二、物权转移的几种情形

  物权转移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一)简易交付

  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1、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二)间接交付

  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

  交给第一承运人。针对的是代办托运。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

  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

  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三)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四)占有改变

  已经占有了: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另一种是指示交付: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而在第三人的占有之下,租给B,又卖给A,让B交给A,第三人实际交付的时候交付完成。当事人有特别约定除外。

  交付完成了,所有权转移了,出卖人不能诉讼保全扣押抵押质押的对象,但标的物可能做为撤销权的对象。

  三、物权所有权转移的条件

  (一)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指示交付中的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指示交付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是什么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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