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2-04-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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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民在耕地上建房屋违法吗?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土地被征收之后,农民都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费,其补偿费通常包括了该片土地的赔偿费、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以及一定数额的青苗补偿费。

  第一种土地的补偿费,它是由需要征收其土地的单位,对于农民被征收了土地,而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给农民进行补偿的费用。

  第二种安置补助费,其实指的就是因为需要征收土地的单位因为其征地的行为,而造成了劳动力富余而给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三种附着物的补偿费,其实就是指的需要征收土地的单位,对于征收的那一片土地至上的房屋、仓库等建筑或者设施,因为地被征收之后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第四种青苗补偿费被征收的土地上原来所种植的青苗,因为征地而造成了损毁,进而向终止了该青苗的个人或者是集体进行补偿的一种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农民在耕地上建房屋违法吗

  确认建房是否违法的依据,是建房者有没有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建房许可证。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样的程序,取得建房许可,并不能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然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这样,这个建房行为就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权限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但村里与乡里的审核也是很重要的。只要能够取得这样的批准文书,在哪里建房都是合法的;如果想先斩后奏,事先没有取得任何许可的话,那么在什么土地上建房都是不合法的。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

  首先应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次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预审的申请报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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