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2022-04-20 10: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不动产因为具有稳定性,所以经常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其他人,有些人会将自身的土地抵押给其他人。那么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到当地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值;

  (二)到银行申请土地证抵押贷款,并填写申请表格;

  (三)银行工作人员审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并到当地参观抵押的土地;

  (四)银行审批通过,发放贷款。

  (五)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用土地证抵押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权属证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土地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

  (二)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

  (三)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

  (四)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

  (五)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

  (七)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可以贷款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可以贷款,已经抵押的土地,法院可以查封,也可以依法拍卖。但拍卖价款应当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分配给申请执行人。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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