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留置权大于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

2022-04-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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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留置权大于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为什么留置权优于抵押权与质权?相信大家对留置权都不是很清楚,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留置权大于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留置权大于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

  被留置的动产办理抵押手续时留置权大于抵押权,因为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二、为什么留置权优于抵押权与质权

  留置权的性质比较特殊,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叫作留置权人。留置权的作用在于担保,而不在于用益,所以留置权为担保物权,留置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的,并非产生于当时人之间的约定。而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优于约定担保物权的物权法原则,留置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留置权一般是由于留置权人就标的物提供了材料或者劳动而未得到适当补偿而产生的,即留置权人首先进行了保管、运输、加工、修理等劳动,而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加了或标的物的价值本应减少而未减少。如果没有这种直接针对于标的物的劳动,则标的物的价值受损,其他物权亦难以实现。困此,留置权担保之债实际上为其他债权之受偿创造了条件,因而它应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是否优先于抵押权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同一财产如果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的,该财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留置权大于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留置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的,并非产生于当时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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