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吗

2022-05-04 16: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权益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捡到他人东西后占为己有不返还的,构成不当得利。那么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吗

  一、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吗

  关于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二、报酬与薪酬的区别

  (一)相同点:报酬和薪酬都可以用货币和/或非货币来支付,包括钱财、物品和福利等。

  (二)不同点:报酬是不需要有劳务事实关系的,而薪酬是基于劳务事实基础上的。薪酬可以是报酬中的一种,报酬并不仅局限于薪酬。报酬是就完成某种事项而支付的对价,完成期限一般不长。

  三、捡了东西要求需要支付报酬才归还是否违法

  (一)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以不给失主为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属敲诈勒索行为,若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按敲诈勒索罪立案,若不符合,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但《民法典》并未确立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

  (三)因此,如果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若失主未向拾得者支付报酬,拾得者可就应得报酬诉至法院。而失主要求归还,拾得者却拒不归还的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吗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拾得遗失物的人应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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