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有以下法律效力:
1. 优先受偿的效力。房地产抵押以后,债务人如果不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 追及的效力。追及效力是指抵押人将已抵押的的房地产让与他人时,抵押权人可以追及抵押物而行使其权利,如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抵押权人追及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而使受让人受到损失,其损失应由抵押人赔偿。
3. 物上请示权。即包括抵押人在内,无论谁非法侵害抵押,抵押权人都可以以权利的名义独立请求法律保护。
房产抵押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抵押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房屋的产权要明晰;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房产抵押注意的事项包括:
1.注意有的房产不能用来抵押贷款。找法网提醒大家,小产权房、老旧小的二手房、已购公房和在按揭房、未到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目前常见的不具有抵押贷款申请资质的房产。
2.房产价值的评估标准。银行对于房产的价值,并不是以房产的市值为准,而是通过指定的评估公司实地看房,按房产的面积、装修、朝向、交通状况等综合考评后给出的评估值为准的。
3.银行贷款的发放。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放到相应的收款处。
4.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