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什么

2021-04-19 10: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前有不少的朋友为了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地,会努力存钱购买房子,但由于自己资金不足,不得不在买房的同时也办理贷款,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那么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什么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什么

房产抵押合同就是贷款合同,如果你买房贷款就必须签这个合同,是根据房子的情况,抵押房子的。然后根据你的综合情况在审核你能不能贷款。所以只要买房贷款就一定要签这个贷款合同即抵押合同。房产抵押是指房屋的屋主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仍房屋的产权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有收取利息的权利,而没有使用和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成立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合同是否成立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抵押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抵押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庙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

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5、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

10、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

具体到我们所熟知的产权性质还包括: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军产房;校产房未办理《央产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平房绝大多数银行不予受理廉租房。

目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能接受抵押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公寓;二次交易并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已购公房;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和可上市交易的央产房等等。如果简单归纳成一句话,就是能够顺利上市交易买卖过户的房产都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需要注意的就是,房产的房龄如果房龄太老比如在年以前建造的房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就不能接受了。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什么的信息,由上可知,房地产抵押合同就是人们在办理贷款时签订的,是根据房子的情况抵押房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