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生效条件及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原则

2022-06-30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生效条件有转让人有多处住房、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符合分配条件等。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原则需进行主体变更登记、购买者资格限制、一户一宅等三项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生效条件及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原则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生效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生效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用权的主体变更。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的宅基地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人民调解: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双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且经过宅基地审批手续的,认定合同有效。 审批手续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