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要求以及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

2022-07-08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要求是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另外还明确了遗失物的保管问题。遗失物处理原则是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的按侵权行为处理等。
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要求以及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要求是

  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要求如下:

  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2.遗失物保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遗失物处理原则是什么

  遗失物处理原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找法网提醒您,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三、拾得遗失物的处理程序

  拾得遗失物的处理程序如下:

  1.拾得遗失物者,应通知其所有人。

  2.拾得物经揭示后,所有人不於相当期间认领者,拾得人应报告警署或自治机关,并将其物交存。

  3.遗失物拾得后六个月内,所有人认领者,拾得人或警署或自治机关,於揭示及保管费受偿还后,应将其物返还之。

  4.遗失物拾得后六个月内所有人未认领者,警署或自治机关应将其物或其拍卖所得之价金,交与拾得人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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