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怎样写

2022-10-01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需要写明承包人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等,还需要写明承包土地的质量问题,承包期限,和承包土地的用途等,除此之外还需要写明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怎样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怎样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需要写明以下几点: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情况是无效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是无效的:

  1.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

  2.违反《民法典》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相对人恶意串通,对于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您,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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