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哪些权利

2022-09-08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的权利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三项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的有当事人转移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哪些权利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哪些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的权利有:

  1.土地利用权;

  2.权利的收益和处分权;

  3.建造并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4.续期权;

  5.请求交付约定地块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

  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4.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找法网提醒您,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的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的方式如下:

  1.转让

  2.互换互换是指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双方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对方从而免除价金支付义务或者支付某些补偿的行为。

  3.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给予他人并由受赠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4.出资出资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资本形式加入的方式。

  5.抵押抵押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价优先受偿债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