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可否取消居住权

2022-10-13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一般居住权是在居住权人死亡才会消灭,或者居住权期限届满才会消灭,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约定取消居住权,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
离婚后可否取消居住权

  一、离婚后可否取消居住权

  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具体如下:

  1.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除非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2.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将房屋居住权进行取消。

  二、没有产权的人能不能享有居住权

  没有产权的人能享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无需拥有房屋产权,是否具有产权不属于取得居住权的必要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居住权的成立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为了确保自己的居住权能够受到法律保护,无论是通过哪种方法取得居住权的,都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找法网提醒您,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居住权人只有居住房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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