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的承担如下:
1.当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原来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接。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分立的方式。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和负债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保留为派生分立。一个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划分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该公司解散为新设分立。
2.公司分立的程序参照公司合并,其中:
(1)公司分立应对公司的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签订分立协议;
(3)派生分立的,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新设分立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的程序有:
1.拟合并的双方订立合并协议。
2.通过合并协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需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找法网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