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2022-11-2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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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的规定有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即需要在捡到遗失物后,无人进行认领,且该遗失物必须是动产,若是在捡到遗失物后没有进行通知、报告,则无法取得。
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遗失物所有权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即拾得人不取得所有权。基于拾得人享有遗失物所有权的合理性分析,捡拾人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1.必须是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2.须为动产

  基于物的性质来讲,在现实中,应该也只有动产才能被拾得,不动产有地上附着性,被丢失的概率几乎为零。

  3.拾得人主观状态为无权占有

  拾得人不是基于某项业已存在的物权或合同债权而占有该物,而是因偶然因素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这种占有应属于无权占有。至少拾得人要取得所有权,应该满足在拾得物件时为他人代为保管的意思。

  4.拾得人应履行法定义务

  不履行通知、报告义务,既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表现,也是没有履行义务的表现,因此不能取得所有权。

  5.法定期限届满

  6.拾得人不得为不法行为

  二、遗失物的特征有哪些

  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

  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

  三、拾得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拾得人的权利

  (1)费用偿还请求权;

  (2)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2.拾得人的义务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找法网提醒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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