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吗

2022-10-25 0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吗

  民法典离婚放弃房产能要求居住权。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找法网提醒您,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三、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

  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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