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2022-11-22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的责任有两种,即外部责任和内部责任,其中前者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而后者是违反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者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需要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承担解除出资合同。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承认不出资的挂名股东的,要成为公司股东必须具有相应的出资额或认购相应的股份。你如果未出资,按正常来说是不可能成为公司股东的,如果公司登记时将你登记为了股东,你必定具有相应的出资额,由于你实际未出资,则在这种情况下你已构成了虚假出资。如被人检举或被工商局发现,你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二、虚假出资常见变现有哪些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找法网提醒您,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三、股东被侵权时效

  股东被侵权提起诉讼的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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