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属于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定拾得的遗失物要归还给失主,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物主来承担。《民法典》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遗留物与遗失物的区别:
1.遗留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的说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应当归还失主,拾得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偿还。找法网提醒您,对于拒不返还他人遗失物的行为,应当按照不当得利行为,追究其侵权的民事责任。
1.费用偿还请求权,即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2.意定报酬请求权,即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报酬给付义务。
3.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即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和意定报酬的义务与拾得人返还遗失物的义务应当同时履行,若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和报酬,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