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

2022-11-01 1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包括了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
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

  一、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

  民法典物业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如下:

  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二、业主公共收益一般归属于谁

  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三、民法典承租方是否有业主权利

  民法典承租方是不会有业主权利,因为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租户只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其法律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和租户享有的权利也会有所不同。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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