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指示交付能善意取得吗

2022-11-27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指示交付能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关于指示交付能善意取得吗

  一、关于指示交付能善意取得吗

  关于指示交付能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善意受让人由于相信无处分权人享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这就要求无处分权人对标的物有权利之外观。在实际生活中,若无处分权人没有实际现实占有标的物而欲同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时,其必定会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标的物所有权的证明或者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能够判断出出让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只有这样才能够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所以,指示交付中期公示的效力相对较弱,但也因为如此,才更能够显示出公信的效力强度,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出让人权利外观的理解,增强了其对出让人的信赖,从而与之为交易行为。找法网提醒您,善意取得的公信力指的是对善意相对人而言的公信力,对于否定论中提出的公示公信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只是片面的看法,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指示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并不违背善意取得公信力的本质特征。

  二、物权指示交付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物权指示交付的生效时间是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给,以此代替自己的交付。这种情况在物权法上被称为“指示交付”,是指一方出卖动产,而该动产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他人的占有之下,可以直接要求占有动产的人向买方交付,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

  三、民法典中金钱可以指示交付吗

  金钱属于动产,是可以指示交付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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