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的区别是什么

2022-11-20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的区别在于两者的生效时间不同和两者的买受人占有方式不同,以及两者的适用范围也是各不相同,其中前者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发生效力,而后者是成立另外的合同后,发生效力。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的区别是什么

  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的区别如下:

  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则另一个合同生效时,视为所有权转移。

  2.买受人占有方式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受人事先直接占有,占有改定是买受人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指的是消灭让与人的间接占有,而占有改定指的是让与人为受让人设定间接占有。

  4.适用范围不同:简易交付可以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改定只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

  二、占有改定的要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找法网提醒您,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

  三、占有改定善意取得制度适用吗

  占有改定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占有改定一般是占有人的名义发生了更改,而对于物品没有实现转移,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性的关系,这也是占有改定的最大意义所在。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这样是为保护受让人的权利及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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