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给他人担保贷款的责任

2023-01-17 09: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给他人担保贷款的责任有两种,即抵押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在订立担保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约定,应该承担哪一种责任。
给他人担保贷款的责任

  一、给他人担保贷款的责任

  给他人担保贷款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终止担保如何办理

  担保人终止担保的办理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房屋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

  满足以下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贷款:

  1.自然人贷款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6.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7.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找法网提醒您,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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