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

2023-01-26 1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即抵押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在订立担保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约定,应该承担哪一种责任。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

  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有以下几点: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合同无效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保证人是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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