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贷款,所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贷款的。
房屋抵押权的设定,除了签订抵押合同外,还需完成抵押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 87 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不予办理。”由此可知,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移转登记只能发生于同村村民之间,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既不可能在同一行政村范围,更没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形,所以房屋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无法给予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农户无法完成登记,抵押行为无效。
1、建造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添加附属设施,比如厕所、猪舍、工棚等。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还有权在使用权范围内的宅基地上种植树木、花草等。
2、相邻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不动产上享有的权利,它在房屋建成后附属于房屋所有权,当然适用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而且,相邻权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发生而发生,并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行使相邻权,保障权利的充分行使。当自己的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相邻关系的另一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3、无偿且永久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保障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权利,国家出于形势政策的考虑,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偿使用的制度,没有时间限制,并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不需交纳任何宅基地使用费即可永久使用。虽然这一点有着明显的政策性倾向,但是据我国目前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来看,其仍不失为一个鲜明的特点。
4、有限制的处分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的仅仅是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处分其使用权。我国现行法律中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单独转让,但是建筑物以出售、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流转的,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流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宅基地能抵押贷款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宅基地上的房子才可以抵押,而这块地不能。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