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
[民法典]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找法说法
居住权法律咨询
找法网 > 民法典 > 物权 > 居住权 >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