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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信用卡犯罪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犯罪有4种,分别如下:
第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根据《刑法》第177条第四项的规定,伪造信用卡的,构成本罪。
第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有以下四种行为表现的,构成本罪: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第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规定在《刑法》第177条之一第二款中。
第四,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以下四种行为的,构成本罪: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