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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庞娟。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可以经过协商约定,双方能够接受并自愿达成即可。
比如一方愿意独自抚养孩子,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双方只要自愿是可以的,双方也可以约定采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及数额。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费的数额协商一致,法院一般是结合支付方的收入,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孩子的实际开支情况等因素裁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支付方比较固定收入的20-30%比例之间,抚养两个孩子的比例不超过50%。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随着孩子的开支增多,要求增加抚养费,当然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收入减少,患有疾病等,也可以调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