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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韩海花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这个问题。
合同终止的事由一般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完毕。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公证机关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