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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陈新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夫妻一方的廉租房离婚时怎么办”这个问题。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换言之,廉租房是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给予的优惠政策,而非仅对家庭某个人的优惠政策,因此夫妻双方对廉租房均有租住使用的权利;但夫妻双方对租住的廉租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针对廉租房问题,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决定由哪一方继续租住及相关补偿问题。协商不成起诉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但可以结合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身体状况、是否抚养子女、政策规定等相关情况判决廉租房归哪方继续租住使用;如果双方均主张廉租房的租住权且均同意竞价的,人民法院也会准许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廉租房的租住使用权。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