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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胡秀萍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继承的房子办过户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
以往在不动产继承中,是公证前置的。也就是说当发生继承后,若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转移登记,需要先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的,办好继承权公证后,再拿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但是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施行、《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废止,继承房屋不再实行公证前置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见,通过公证继承是一种可选择的方式,但不再是必经程序。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