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市煤矿工人职业病鉴定程序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的详细流程程序如下: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5、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6、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职业病防治法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2、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这部法律产生的基础和最充足的理由。
3、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这是在立法过程中确立的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基本的制度。它的核心是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法定的责任。
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这是职业病防治中保护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措施。工伤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的总称,将职业病列人工伤的直接理由就是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中引致的疾病和蒙受的损害。
5、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是由国家实行的制度,对职业卫生实施的监督管理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6、加强社会监督
这是由于职业病危害在社会中许多地方都存在,在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同时,还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尤其是对分散存在于城乡各地的职业病危害的现象,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劳动者、知情者、主张社会公正的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违法者施加压力,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加大查处力度,所以在《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实际上全国各地的职业病鉴定的流程都是固定的,因此,枣庄市煤矿工人职业病鉴定流程当然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其中提到在对职业病诊断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向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也就意味着职业病诊断证明就已经是有效的,当然执意要申请职业病鉴定的话,就需要提交诊断证明书,以及和职业病有关的材料,等待鉴定机构出结果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