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护照加注指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2、曾持有护照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照片以及照片回执
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一张。
3、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4、证明材料
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惠州户籍人员还需提供
①惠州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
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③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上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或者有监护权的机构均应当签署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惠州户籍人员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惠州市居住证
③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须提供《在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非惠州户籍人员上述材料收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纸张统一为A4纸。
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上预受理”入口;
2.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号;
3.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及采集指纹进行受理后凭受理回执交费;
4.申请材料受理成功后,通过审批、制证后按申请人选择方式(速递或不速递)等待取证。
办理地点:
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752-2811277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加注 15元/项。
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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