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怎么办理
报销范围:
1、生育生活津贴;
2、限额报销产前检查费;
3、限额报销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
4、按比例保险生育并发症医疗费;
5、定额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
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1)计算办法为:(职工上年度月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2)产假天数标准
正常生育:128天
多N胞胎生育:十(N-1)*15天
难产:+15天
4个月以下流产:15天
宫外孕:30天
4个月以上流/引产:42天
(3)如何发放?
按月发放。报销周期在90天左右,也就是说,在经过90天的审核之后,才开始正常按月发放津贴。(渝中区目前一次性发放)
2、限额报销产前检查费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3、限额报销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
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一级医院:1200;二级医院:1400;三级医院:1500;
难产:一级医院:1800;二级医院:2000;三级医院:2100;
剖宫产:一级医院:2500;二级医院:3000;三级医院:3100;
怀孕4个月-7个月引流产:一级医院:650;二级医院:800;三级医院:850;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150;二级医院:200;三级医院:250。
4、按比例报销生育并发症医疗费
限额500以内:一二三级医院均可报销500;
超过限额部分:500-10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1500-20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70%);2500-35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60%);3500以上(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5、定额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45、50、65
皮下埋植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50、70、 80
取出皮下埋植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45、55、65
绝育手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90、100、110
输卵管结扎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400、550、700
输精管结扎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250、350、500
复通手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1600、1800、2000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150、200、250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为申领的,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
◆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
◆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原件。
◆其他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参保地社保局核实)
◆如果是外地生育的还需要提供单位证明以及医院的级别证明。
报销流程:
1、生育津贴:
带好资料去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2、限额报销产前检查费
报销方式跟生育津贴差不多,需要在90天之内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3、限额报销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
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结算,不需要之后再单独申报!
4、按比例报销生育并发症医疗费
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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