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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2020.07.27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核定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X税务核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1000X税务核定比例x25%; 2、查账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税费-管理、销售、财务费用)x25%。

一、企业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1、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X税务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

2、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税率;

(1)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类型企业,减按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25%。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l/4,或者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所得税。据此,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月(季)预缴所得税款=月(季)应纳税所得额×33%或: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都应在月(季)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3%;汇算应补(退)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各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合计。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会计实务中,按《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从会计核算资料中无法直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指标。并且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小企业按照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计算的利润总额,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类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形式。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分别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具体是应用哪种征收方式还要认定其组织的具体存在形式是一般企业、小微企业还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类型企业,但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可以概括成为本年度利润乘以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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