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解除收养登记申请如何办理
受理范围:
解除收养:在惠城区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证》的中国内地公民。
办理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4、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办理材料:
1、填写《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一份,见附件B(网址:http://mzj.hcq.gov.cn下载或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9办公室免费领取);
2、《收养登记证》原件;
3、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需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在惠城区民政局办理了收养关系登记的,方可在惠城区民政局办理解除关系。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审核
4、审核通过通知申请人领取《解除收养登记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100元
办理地点:惠城区民政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大新村新联路五号的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52)7809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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