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申请条件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不再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民办非企业单位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
(9)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
二、佛山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表;
2.注销登记申请书;
3.会议纪要;
4.报刊发布的注销公告;
5.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
6.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
7.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8.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9.银行账户撤销通知书;
10.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书。
三、佛山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办事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进入审核流程;材料不齐全的,提出补正意见。
2. 审核
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核流程;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审核意见。
3. 审批
对资料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同意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审批意见。
4. 办理
制作决定文件及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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