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义务允许使用宅基地抵押贷款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该决定于12月28日起实施,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允许试点城市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户沉睡资产,义乌再次引领改革前沿。
义乌市自今年二月获批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以来,依据试点批复和法律授权,系统性设计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义乌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等制度。截至目前,义乌全市完成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总数已超过700宗,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良好基础。义乌农商银行则制定了《义乌农商银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顺利开展做好了前期准备。
三、义务试点或可面向全市市民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目前大部分试点地区的宅基地有偿流转,都只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但抵押贷款政策破冰后,不少试点地区的宅基地流转政策出现了变化:福建省晋江市,已经引入宅基地价格的第三方评估。江苏省常州武进区,正在建立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房所在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建立了宅基地回购机制。有望将流转范围,扩大到区镇。
因此,义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正在制定当中,有望将范围和人群,从村镇扩大到全市农村人口。即只要是义乌户籍的农民,即使不在同一乡镇,也可“有条件”地有偿流转宅基地。政策预计在2016年内出台,但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在试点新政落实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义乌最为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使用宅基地抵押贷款。这一政策实行以来,已有700多户农民家庭受益。虽然这一政策目前还没有惠及义乌的全体市民,但是,不久之后将会继续完善该政策,有望在新政策落实的时候,将惠及人群遍布到全市。找法网小编将会继续更新关于义乌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