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权利有哪些权利

2021-05-1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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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权利一般是指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事实行为等其他行为从而取得的权利,它与民事权利能力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并非一开始由法律规范的。那么大家知道民事权利有哪些权利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民事权利有哪些权利

一、民事权利有哪些权利

1、财产权和人身权——这是以权利的客体之不同所作的分类。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这是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1)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

(4)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3、绝对权和相对权——这是以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权利的

(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类型实现的权利。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的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4.主权利和从权利——这是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

(1)主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着的两个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

(2)从权利则指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权利。

(3)主权利移转或者消灭时,从权利也随之移转和消灭。

5、既得权和期待权——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所作的分类。

(1)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

(2)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

二、什么是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

三、当事人可以放弃民事权利或诉讼权利吗

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程序权利进行处分,这是民事诉讼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但这种处分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限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要受到国家的干预。在这个问题上,本条采取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有机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程序权利进行处分,这是民事诉讼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但这种处分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限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要受到国家的干预。在这个问题上,本条采取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有机结合。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起诉和撤诉。起诉是原告的基本诉讼权利,当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他有权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原告诉讼请求。立案后,原告也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有很多处分权。例如,原告可以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也可以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诉。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和解。对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如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等。

(3)审理终结后,当事人有权决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申请强制执行,也有权在执行过程中和解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权利有哪些权利的相关内容。民事权利的分类其实并不复杂,大家只需要了解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之后并且记下来之后,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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