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责任要坐牢吗

2021-05-1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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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平时的生活中,大家有可能会承担一些民事责任,这些民事行为的话,一般来说都是属于大家的一些纠纷问题,那么民事责任要坐牢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责任要坐牢吗

一、民事责任要坐牢吗

根据我国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但如果具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可根据具体情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民事责任年龄

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岁,一个是十八岁,八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八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种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称为可以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现行法律规定,8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称完全没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人,这种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因事故造成的脑功能受损,神志不清,或老年性痴呆神志不清的人。

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实包括以下几类:

1、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2、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5、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以上内容就是民事责任要坐牢吗相关的回答,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一般来说的话民事责任根本不需要做到这个,除非是转变为了刑事案件,民事责任只是会有一个宣判的判决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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