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断绝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2021-01-07 15: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断绝关系,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如果要断绝关系的话要走法律程序,不然的话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是不受保护的,那么断绝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断绝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一、断绝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目前我国法律对断绝父母与子女关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所以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行断绝也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二、如何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理由如下:

  (一)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而收养人和送养人不能达成协议的。

  (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和另一方达不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和有关事实,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作好调解工作,切实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

  三、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吗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人为的解除

  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但是,都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

  以上就是关于断绝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的相关介绍,父母和子女之间如果要断绝关系就要做法律程序,如果是自行断绝的话,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是不被支持而且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