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

2021-05-18 09: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人不是人,但是它也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如果法人资格丧失了,就不能承担责任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

  一、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

  法人民事责任能力,又称“法人侵权行为能力”。是指法人承担因其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的能力。外国民法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无过失责任的发展,大多肯定了法人有侵权行为能力。中国民法在规定法人的成立条件时,规定法人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

  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要具备什么条件

  1、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加害于他人的侵权行为且造成损害结果,并且,不存在民法所规定的免责条件。

  对于民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条件,民法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具有过错。因此,法人是否应对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应以该种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为准予以确定。因此,判定法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应当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为依据。

  2、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行为而发生。

  在法律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其代表权限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就是法人自身的侵权行为,其后果当然应由法人承担。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外,法人的经营活动还需要由其工作人员进行,即授权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虽然法人的工作人员的地位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同,其行为不能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而只能视为法人的代理人的行为。但法人的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是执行法人的意志,为法人谋利益,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法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执行职务所实施的侵权行为而引起。

  只有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法人有关业务活动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其责任才能由法人承担。所谓执行职务的行为,包括职务活动本身要求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

  三、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能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人只是在自己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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