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20年是诉讼时效还是保护时效

2021-07-0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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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诉讼时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当诉讼时效超过20年侵权人可以主张抗辩权来保护自己,那为什么可以起诉也可以提起抗辩?20年是诉讼时效还是保护时效?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年是诉讼时效还是保护时效

一、20年是诉讼时效还是保护时效

民事诉讼时效所定20年期间属于除斥期间。

理由是:首先,20年期间的目的,是为了弥补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出现的问题,即诉讼时效期间可能因权利人不知权利被侵害而拖得过久,以致于影响法律关系的稳定,故有规定不变期间予以限制的必要。由此可见,规定该期间的目的并不在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其次,《民法典》的规定是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尽管可延长,但从条文本意来看,人民法院有权延长的期间并不包括限制诉讼时效的20年固定期间,否则该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其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有别;再次,期间均是从当事人的权利客观上发生时起计算,而不是像诉讼时效期间那样,从权利人主观上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可行使时起计算。

二、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我国民法规定的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上文我们知道20年即是诉讼时效也是保护时效,它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发生权利人不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以上就是20年是诉讼时效还是保护时效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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