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

2021-05-19 16: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抛弃性,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民法典》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那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

  (1)户籍证明;

  (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

  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

  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

  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

  (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

  (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

  (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

  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

  (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

  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

  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

  (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宣告死亡:

  (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

  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

  (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起诉。

  (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起诉。

  三、法人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十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也就是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规定的或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

  (三)由于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本身不可能实施民事行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法人自成立时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终止时止,民事权利能力消灭。法人在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时,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