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能超过20年吗

2021-07-05 11: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生活中会有受到各种的侵权行为,例如侵害健康权、知识产权等,而有一种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它给我们造成的伤害是持续的。那么,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能超过20年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能超过20年吗

一、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能超过20年吗

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有中断情形,则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共同加害行为是否构成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须有故意、过失或按无过错责任应承担责任;

(2)行为人须有责任能力;

(3)行为须各自具有违法性;

(4)数个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须有关联并共同构成损害的原因或条件。

三、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几年

民事案件追诉期是3年,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相应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国是保护公民的权利但是超过诉讼时效一直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可能会丧失自己的胜诉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关于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能超过20年吗的法律问题, 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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