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依据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包括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利机构决议解散;
(2)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法人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设立时进行登记的法人,终止时也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法人解散是指由于法人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致使法人不能继续存在,从而停止积极活动,开始整理财产关系的程序。法人的解散是清算的前提。
(1)法人或主管机关宣告法人解散或撤销许可;
(2)自行解散。法人的自行解散,具体又包括:
①因法人的目的事业完成或无法完成而解散;
②因法人机关的决议而解散;
③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而解散;
④社团法人因不足法定人数而解散;
(3)法人破产。法人破产为其解散的原因。例如,《德国民法典》第42条规定:社团因破产开始,丧失权利能力。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法人终止与解散的区别的相关介绍,对于企业法人来讲,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还是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更好的为公司考虑,让公司将来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前景。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