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事权利能力分类

2021-05-27 09: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民事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从事民事活动。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分类的相关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分类

一、民事权利能力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在胎儿出生前,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自始无效。

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有哪几种情况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申请恢复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分类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民事权利能力分类主要是看自然人是否出生,尚未出生的胎儿一般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特殊情况下才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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