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2021-05-31 14: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内各种仲裁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仲裁的审理时限,只对作出裁决书的期限作了规定。涉及各领域的仲裁法中没有规定作出裁决书期限的,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规则中给予明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希望对您有用。
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一、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与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不同,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

  二、合同仲裁要多久出结果

  下列分别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劳动纠纷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结案期限: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合同纠纷怎么立案

  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由此可以知道,合同纠纷立案所需材料应包括: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仲裁的程序是什么所进行的解答,其实我们可以了解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了仲裁,还有诉讼的方式可以解决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知识,找法网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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