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为20年

2021-06-07 10: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要注意的诉讼时效都是法律规定的三年,但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可能会出现20年诉讼时效的适用。那么哪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为20年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为20年

一、哪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为20年

20年诉讼时效期间是我国最为特殊的时效规定,一般可用于所有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最长诉讼时效的特点

最长诉讼时效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的特点表现在:

1、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类民事法律关系。

2、其时效期间是20年。

3、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保护。这不同于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作为适用前提的其他诉讼时效。

4、其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是,其他各种诉讼时效则可以适用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哪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为20年的信息,由上可知,20年诉讼时效期间一般可用于所有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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