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属性

2021-06-08 17: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接触公司体系或公司法较少的大众而言,或许会以为公司股东一定是自然人,其实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般来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没有具体要求是自然人的要求。那么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属性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属性

  一、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1、非自然人投资

  指一个公司的投资者不是自然人,可能是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投资主体。

  2、法人独资

  指一个公司的股东是一个法人,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的种类很多,有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如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说的是一家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是非自然人投资,也可以是控股的法人独资,它们说的是投资主体上的差别,而投资主体的差别又对应着公司组织形式的差别,要注意区分。

  二、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属性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按照不同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如: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国有独资公司等。其中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说明该公司属于私营公司,同时股东的主要构成为自然人,而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国家。

  三、法人独资是国企吗

  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法人出资经营、归法人所有和控制、由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它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因此,法人独资企业不是国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所体现的是投资主体上的差别,一家公司的投资者既可以是非自然人投资,也可以是控股的法人独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属性”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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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不是国企?
根据《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有营利的机会,同时也有风险,对外投资失败,如果允许投资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可能直接导致公司的破产或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公司信誉不佳,公司经营情况不透明,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宜允许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考虑到将来可能会有需进一步研究的特殊情况,在本条中作出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的规定。   对外投资是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和民事活动,有较大的风险:如果决策不当,将会给公司、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造成损失。对这类行为,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其风险,进行合理判断,做出决策。为了引导公司对对外投资行为做出科学的决策、保证公司行为的恰当性、避免风险,《公司法》第16条做了两方面的规定: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应当由公司机关做出决议。其一般原则是: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授予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董事会。对外投资数额较大的,可以授权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数额不大的,为了保持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可以授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当然,公司也可以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全部授予董事会,但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及每一项投资的数额做出限制性规定;公司章程有这类规定的,公司机关在做出决议或在具体进行此类活动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除非修改公司章程。这里所称“决议”包括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采用的决议方式。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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