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款支付是否有诉讼时效

2021-06-0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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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在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后,在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期间。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拆迁补偿款支付是否有诉讼时效,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拆迁补偿款支付是否有诉讼时效

一、拆迁补偿款支付是否有诉讼时效

有。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三、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比如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失。

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务安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取回提存物

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诉讼时效听起来很专业化、法律化。生活中具体的案例有很多。希望经过找法网小编的认真解释后,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们整理拆迁补偿款支付是否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咨询我们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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