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更换法人需要原法人到场吗

2021-06-11 1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更,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那么,更换法人需要原法人到场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更换法人需要原法人到场吗

一、更换法人需要原法人到场吗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法人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三、变更后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更换法人需要原法人到场吗的相关内容,小编提醒,法人变更是时间周期一般为两周,但是如果涉及到股权转让的话,周期有可能就会延长。但不管时间要多久,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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